1958年6月,上海自行车三厂分别在《解放日报》、《文汇报》上刊登了《征求牌名商标广告》,十天内收到稿件一千多份。其中有一位市民提供了一个仪态秀美的凤凰图案,并写道:“凤凰好,飞翔轻快,是民间吉祥之物,受人民喜欢”。这幅凤凰图案在全体员工的评议中获得了90%以上的赞同。从此,“凤凰”品牌诞生了。其寓意有二:一是“凤凰”具有民族特色,在中国普遍受到民众的欢迎;二是“凤凰”是鸟中之王,象征着吉祥。
“凤凰”自行车商标于1959年1月1日依法注册,当年1月,克服了设计和装备上的重重困难,完成了“凤凰”平车的准备工作。2月,1000辆小批试制的“凤凰”车顺利下线。自此,凤凰自行车正式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以傲人的身姿展现“凤凰”品牌的独特魅力。
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凤凰牌自行车在四十多年中累计生产了8000余万辆,并被选为中国政府赠送外国贵宾的官方礼物。原国家主席杨尚昆、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等国家领导人出国访问时,都曾将凤凰自行车作为国礼赠送给国外领导人。
1991年,凤凰牌商标被评为首届中国驰名商标称号。1993年,上海自行车三厂整体改制为凤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凤凰牌两轮自行车被商务部授予“中华老字号”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