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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垃圾分类”执行首日 杨浦开出首张个人罚单

  本报讯 7月1日是《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的首日。当天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魏伟明、副主任盛俊杰,副区长徐建华及部分人大代表赴定海路街道樟树缘小区、上海国际时尚中心了解垃圾分类推进情况。

  位于军工路上的樟树缘小区,共设置有1个垃圾厢房和1处垃圾投放点。在小区的公告栏、垃圾投放点旁、每户居民的铁门前,几乎都可以看到关于垃圾分类的讲解和宣传内容。

  上午8时,有不少居民行色匆匆地赶在上班前来扔垃圾,大都手拿两包垃圾,已事先将干湿垃圾分装在不同的塑料袋里。一位前来倒垃圾的居民表示,家里会放2个干湿垃圾桶,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则会积累到一定数量后再一起扔。”分类指导员黄维爱告诉记者:“小区从去年7月开始推行垃圾分类工作,起先工作量非常大,基本上每10个人里面有9个人是分错或者不分的。现在情况有了很大改观。”针对居民解开塑料袋倒湿垃圾时费时间、容易弄脏手的情况,志愿者还设计了一款可以挂在垃圾桶上的“开袋神器”,居民只要把垃圾袋往上面轻轻一拉,湿垃圾就会顺着拉开的裂口掉入湿垃圾桶中。此时居民再把塑料袋扔进旁边的干垃圾,就不会弄脏手了。

  当天早上7时始,杨浦区各城管中队以突击检查的形式,在全区范围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

  中午12时多,执法队员在双辽支路某小区内巡查时,发现一居民把一塑料袋包装的垃圾投放入湿垃圾桶中,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执法队员随即上前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但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小题大做,表示也有其他人不规范分类,并不只是他一个,因此不配合执法,拒绝当场改正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遂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当场对当事人处以50元的行政处罚,并向当事人发放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单。

  截至当天下午5时,区城管执法局分别对控江四村、凤城三村、杨浦公寓以及翔殷路、延吉东路的部分商户等进行了抽查,共检查小区74个、企事业单位19个、商家74个、个人或其他公共区域77个,对未按要求设置垃圾收容器、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要求责令整改,开出1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商户都能积极配合。■记者 毛信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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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时报一版要闻01“最严垃圾分类”执行首日 杨浦开出首张个人罚单 2019-07-02 2 2019年07月0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