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鸿儒 文
无论是记忆力逐渐衰退的中老年朋友,还是正在发愤学习的莘莘学子,在求学探知的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一个伤脑筋的问题:费了好大劲似乎已经理解、掌握了的知识,过了十天半月就淡忘了,只留下一些模糊记忆,以至于不能提取或恢复记忆而要重温或搜索。这种现象在心理学上称之为“遗忘”。
“遗忘”不等于健忘。它不绝对标志一个人的智力发达与否。心理学实验证明:凡是能引起求知主体兴趣,在主体的工作、生活中具有现实需求的学习材料或更新知识,一般不易遗忘。反之,则遗忘得快。
众所周知,知识的价值在于运用,只有记忆中牢固掌握的知识,才能储存、再现,才能运用起来得心应手。这就涉及到如何克服“遗忘”。
“遗忘”是一种在大脑皮层中逐渐发展的漫长的心理过程。要成功克服“遗忘”,就须注意以下三项基本原理。
一、遗忘之所以发生,不是因为存储在记忆中的信息消失了,而是因为编码不准确,失去了检索线索。故而,克服遗忘的最佳手段是“复习”,让记忆线索不时在大脑中闪现。
无论何种未经复习而储存起来的知识,都会逐渐遗忘。以理解为基础的识记要比机械识记的效果好得多,故而积极的复习态度不应是死记硬背,而应该在不断地操练、运用中再现原文、原理,直至过目不忘,牢记心中。“拳不离手,曲不离口”,便是克服遗忘的简单而易行的妙招。
二、复习所学会的知识,不应当在它已经被完全遗忘的时候,而要在遗忘还没有开始的时候。按照俄罗斯著名心理学家与教育家乌申斯基的说法,应当“巩固建筑物”,而不是要“修补已经崩溃了的建筑物”。
实践证明:要预防遗忘,只要粗略的复习就够了,但要恢复已经遗忘了的东西,那可就要重新下一番苦功,再炒一遍冷饭了。好学的朋友们,请千万记住:遗忘的好友是懒惰,而它的敌人则是勤奋——勤能补记,熟能治忘。
三、根据遗忘规律:熟记以后,遗忘也就开始了,并且是以先快后慢、先多后少的趋势进行着。我们都有体会:如果比较熟记后,经过5天与经过10天所学知识再现,前五日内所遗忘的内容要多于后五日所持续遗忘的内容。
这就说明:当熟记转移,遗忘开始时,在时日上稍许间隔,我们就应该合理安排已经学过或掌握的知识、科目,乃至技能的复习。
连续地记忆并非克服遗忘的最好方法。温故知新的“间隔时段”可以根据各人的记忆能力和学习内容来安排,或一周,或一旬,不宜过长。当天新学的知识最好在睡前作一简单的回顾、检索,因为临睡前的静思默想对记忆的大脑皮层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遵循心理学基本原理,制定适合自己的复习计划,你获得的知识不但越丰富,且记忆越牢固,你就能克服“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