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汇报 近日,在“公共卫生大家谈”系列讲座第六期中,上海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孙晓冬详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项事项。
孙晓冬说,接种新冠疫苗,不仅是对自身健康、对周围因为禁忌证等原因未能接种疫苗的人群的一种保护,也是阻断新冠病毒流行的关键。根据上海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接种新冠病毒基础免疫针后,对于预防重症的保护效力超过60%,而加强免疫针之后的保护效力可超过90%。“对于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来说,尽早接种新冠疫苗可以极大程度降低发生重症和危重症的风险。”
目前,我国新冠病毒基础免疫针主要有3种类型:腺病毒载体疫苗(1剂)、灭活疫苗(2剂)和重组蛋白疫苗(3剂)。加强针是在基础免疫针的基础上,再接种的后续针次。在基础疫苗针后接种加强针,可以再次激发免疫反应,使抗体水平达到高峰。
孙晓冬介绍,接种新冠疫苗,可引发机体的细胞免疫反应和体液反应。免疫系统通过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对抗病毒,当病原体再次进入人体,就可以被迅速识别和摧毁,形成免疫应答记忆。接种后如出现接种部位疼痛、发热等都是正常现象。
但要提醒的是,有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的市民不建议接种,具体包括:明确对疫苗的主要成分过敏;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妊娠期妇女。
“如果接种过一剂次新冠疫苗后发现怀孕,暂停接种后续剂次即可,已接种的疫苗剂次不会对身体造成危害。”孙晓冬说,慢性病患者在疾病稳定期可以接种疫苗,居民也可在接种前询问自己的主治医生,或带着病历本去接种点请现场的医务人员进行评估。 ■李晨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