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有消费者向区消保委投诉称,在某知名婚恋网站参与了一项优惠活动:购买12个月钻石会员包月送3个月,而当消费者完成付款后网站却提示活动结束,3个月的会员权利化为泡影。消费者当即向网站客服提出异议,网站不予处理,消费者认为网站此行为为“钓鱼”行为,利用虚构的优惠活动来引诱消费者,等消费者付款后却不兑现当初的优惠承诺。
区消保委受理此投诉后,即约谈该公司负责人。由于消费者系外地消费者,无法当场参与协商,且当初的网站优惠广告已经被网站撤下,举证及双方协商阶段都存在困难。
消费者在电话沟通中提及自己曾保存过当时的网络优惠广告截图,但此证据公证性不足,而网站负责人坚称消费者购买时活动已经结束,故不可能有机会参与。
由于消费者系早晨8点左右点击网站支付费用,区消保委向网站负责人指出,不排除网站工作人员早晨未及时更新导致消费者能看见该广告并顺利点击付款的可能性,同时建议公司采取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尽可能满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最后,公司负责人同意满足消费者的要求,赠其3个月的钻石会员资格。
如今,网络消费已走进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然而网络信息变化快,不易保存相关消费材料及凭证,消费者在网络消费中遇到相关纠纷时往往难以提供充足的证据。因此,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区消保委将工作重点放在被诉方身上,尽量做到举证倒置,争取被投诉公司的配合,从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