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日通报指出,因DSG变速器故障,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今年4月2日起,召回缺陷汽车。(新华网3月20日)
汽车召回总能引出以下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汽车生产商主动召回,显示出诚意;汽车召回是不折不扣的丑闻,此前是在拿驾驶员的安全和性命做试验。面对上述这起大规模的汽车召回事件,更应反思我国汽车质监体制的缺失。
几天前,先是有媒体披露大众汽车的DSG故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随后大众承诺召回汽车。政府监管跑不过媒体监督的说法因此流传开来。此次召回,不过是一次迟到的召回。早在一年前,大众汽车的DSG系统,就被发现存在安全问题,可质监部门并无任何实质性动作。2012年5月,大众中国迫于国内消费者压力,宣布将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生产的6速和7速双离合变速箱质保期,延长至10年或16万公里。另外,今年1月,在中国台湾地区,大众汽车迫于当地交通部门压力,对搭载DSG变速箱的车型实施召回。鉴于种种事实,可以肯定,我们的质监部门对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执行力度,并不能让国人安枕无忧。
此次大众召回38万余辆车的行为,并不能漂白有关职能部门在监管上的责任缺失。质监部门,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道防线起不到防护作用,则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堪忧。(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