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生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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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出台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方案

  当空气质量重度污染时,上海市将强化燃煤电厂选用优质煤发电,全市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当发生严重污染时,禁止黄标车上路行驶,党政机关停驶30%公务车,禁燃烟花爆竹……这是日前公布的《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方案(暂行)》中的部分内容。

  如何应对本市的重污染天气,减轻对市民健康的影响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市环保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等15个相关部门,在世博会高污染日应急减排联动方案的基础上,拟定了《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方案(暂行)》。日前,该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发布。

  根据新实施的方案,当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01-300或大于300时,本市将发布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预警信息。市民将可以通过网站、微博、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及时获取重污染预警信息;全市3000多个中小学和幼托机构也将通过市教育督导短信平台同步获知污染状况和健康提醒。

  发生重度污染时,本市将强化“清洁发电、绿色调度”,鼓励脱硫、脱硝的高效机组多发电,所有并网燃煤机组选用优质煤发电。同时,石化、钢铁、化工、焦化、水泥等工业重点源将采取限产、限污等措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重点企业和区域将禁止各类开停车、放空等作业。运输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的车辆等交通污染源将禁止上路行驶。

  发生严重污染时,石化、钢铁、化工、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将采取部分停产的措施,排放VOCs的石化、化工企业将禁止各类开停车、放空等作业;市政府还将视具体污染程度,决定采取学校和幼托机构停课、机动车扩大限行等措施。

  此外,严重污染时,黄标车将禁止上路行驶。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发生严重污染时,预警信息将通过全市公用车管理平台发布,党政机关停驶30%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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