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清理和规范工作的范围包括区各部、委、办、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各街、镇,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以及上述单位所属事业单位,自行制作发行和委托制作发行的简报(不含专报)、报刊杂志和书籍。各单位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要求,努力实现制作发行种类大幅减少、范围有效压缩的目标。 ■顾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