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内衣作为生活的必需品,质量问题显得尤为重要,精挑细选必不可少。日前,消费者王女士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了一套价格不菲的内衣,然而收到物品后,却发裤脚有差异。为维护自身权益,王女士向区消保委投诉,请求帮助退换。
据王女士介绍,她通过某电视购物频道购买了一套价格为398元的艺韵肤女士暖绒印花保暖套组内衣。商品送货上门后,王女士试穿时发现其中一条裤子的裤脚一大一小,有明显差异。次日,消费者向商家反映,要求给予合理的解决方案,对方称内衣不属服装三包规定范围,让消费者自行联系厂方处理。于是,王女士向厂方交涉内衣质量问题,对方未及时给予消费者反馈意见。她认为,电视购物频道销售不合格产品,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困扰和烦恼,故要求电视购物频道为其调换处理。
区消保委接诉后,要求消费者提供购买商品的有效发票凭证,又与该电视购物频道取得联系,告知其认真对待消费者的售后投诉。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电视购物频道应负责处理消费者的退换货要求,而不能“只管销售、不管售后”,将消费者一味地推向厂方,变相增加消费者的维权难度。同时,区消保委告知商家,虽然内衣不属于《上海市关于各类服装修、退、换的办法》的“三包”范围,但一套内衣的裤脚大小不统一的现象属于明显的质量问题,应为消费者妥善处理。经区消保委协调,商家答应为消费者调换,并致歉。
内衣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商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除本身质量问题,贴身衣物经穿试以后一般不予退换,因此消费者购买时细心挑选就更为重要。区消保委建议,消费者最好选择熟悉的、信誉好的品牌,购买后一定要保存好发票,第一时间检查产品的实物质量,仔细查看产品的各个部位,发现问题要及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