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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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应尊重孩子人格

  ■周海宏

  有这样一个家长,他要求孩子一年365天除了上学就是练琴。有人说:“你这样做,是剥夺孩子童年的快乐。”这位家长的回答是:“我要让孩子从小就不知道什么是童年的快乐,他就不会觉得童年不快乐了。”

  在中国,类似这样的教育让许多孩子失去了本应拥有的,也唯有在童年、少年阶段才能体验到的快乐。这实在令人痛心。虽然这样的个案比较极端,但却突出反映了当前教育手段的野蛮化倾向。

  更显性的教育手段野蛮化倾向,是以司空见惯的体罚形式呈现,这也是常常见诸报端的一个问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调查与研究报告》显示,不当的教育观念是产生家暴的主要原因,施暴家长多数用教育为体罚等暴力行为开脱。

  没有哪个家长不疼爱孩子,之所以在教育中使用野蛮手段惩罚孩子,与他们内心深处对孩子未来的担心与焦虑密切相关。为了让孩子在未来的竞争中成为强者——当家长与教师认为自己是出于把孩子教育好的善良目的,教育中的野蛮手段也就被颁发了道德上的许可证。

  这与许多家长、老师对教育的片面化理解相关。其实教育除了传播知识与技能、促进人的社会化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职责——传递、维持和推进文明。教育改革,应从尊重每一个孩子的人格开始,杜绝以“出人头地”为目的的野蛮惩罚手段,最大限度地让学习与受教育的过程充满快乐。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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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时报评论05教育改革应尊重孩子人格 2015-02-17 2 2015年02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