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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迷上了看书。具体时间大约在小学三年级,自以为也算认识了几个方块字,阅读图书的识字率也马马虎虎能够达标了。实在遇到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的字,除了举手问老师,便“跳”了过去。天性迟钝,开不了窍,觉悟得也迟,直到高年级,也可能是进了初中以后,才学会了查字典。很感谢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小学时代的读书环境,每周起码有两节课是阅读,班主任朱良秀老师从二年级到六年级一直教我们语文算术音乐美术等,每逢阅读课便捧着厚厚的一摞书走进教室分发给每一个同学,至今犹记得《大林和小林》《在烈火中永生》《我的一家》《吕小钢和他的妹妹》《党的儿子穆汉祥》《黄浦江边的儿歌》《小电话员》《毛主席的好孩子刘文学》,稍晚一些到了五六年级的时候,还有《英雄安业民》《雷锋日记》等等。有时候,大概学校图书馆一时周转不过来了,便听朱老师在课堂上讲《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小美人鱼》之类以及第26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中国第一个女子单打冠军邱钟惠的故事。永远忘不了,她时而讲上一段故事,时而弹奏一节风琴,时而在黑板上画上几笔图画,那才叫才华横溢,令我等学生惊为天人!不知朱老师,尚记得当年情景否?
其实这仅仅是阅读课的上半场,下半场就是请同学们走到讲台前复述故事,或者,便请大家摊开作文簿写读书笔记。
阅读课,大有益。于是,许多同学日渐迷上了看书,养成了阅读的良好习惯。此处说一个“迷”字似乎并不过分,起码就我而言,便是如此。
阅读和写作从来就是一对亲密无间的孪生兄弟。记得当年自己读书时节最拿手的成绩便是作文,凡图书中摘抄拈来的精妙词句每每呈现于作文之中,大受老师表扬。班上总有一些不服气的同学要和我公开较劲,每到学期结束时,一一细数谁的作文簿上五分多(当年为五分制)!基本,总是自己胜出,说得谦虚一些,当然是以微弱比分。
当时读书的痴迷程度已经到了谁都看不懂的地步。上学路上手执一卷边看边走,放学时分一卷在手边走边看,一如今天年轻的男孩女孩边走边白相手机。那年头马路上的车辆绝对稀少,饶是如此,好几次还一不小心和路边的电线杆“香鼻头”!吃饭时也看,一顿饭常常吃到饭菜冰凉,不知送进嘴里的是甜是咸是辣是酸,也不知挨了奶奶多少的骂,当然她是心疼大孙子。到了晚上睡觉,悄悄躲进了被窝里如演电视连续剧般继续阅读——怕父母责怪,打着一支手电筒在看,直到一觉睡醒,方才发觉被窝里怎么灯火灿烂一片光明?有时被父亲发现了,一把便掀去了被子,让冰冷的风横扫我的身躯。尤其妙不可言的看书之场所则是厕上,安逸安静安谧,正看得神雅吾知不知今夕是何年之时,蓦听得四户合用的厕所门板上传来一通惊心动魂的猛擂:喂喂!里厢的人是不是跌到马桶里去爬不起来了?一惊,猛一起立,顿时双脚发麻两腿发飘眼冒金星找不到北!唉,读书三昧,谁人懂经?读书养眼,读书勾魂,读书入魄!一旦打开了书卷,便犹如跳出了一个个美女精灵,教人再也放手不得,大有非一口气读完不罢休之势。而今已步入夕阳残照之境,依然改变不了从小养成的这么一个秉性,不管是雅得紧或俗得紧的长篇说部,抑或评论和理论文本,一沾上手便再也放它不下,且一视同仁,绝无半点厚此薄彼的阅读态度,通吃!抚今忆昔,岂不恰恰暗合了北宋欧阳修的“三上读书法”:马上、枕上、厕上?只可惜,迄今无缘享受骑在马上读书的快感。
当然,自己也就此看书成精,一部三五十万字的长篇小说,要不了一天二十四小时,立马拿下!并且,可以向你娓娓复述精彩篇章。时光穿越到我在厂子里当工人的上世纪八十年代,那时金庸的武侠说部刚流入大陆,港版的四卷本《射雕英雄传》,全书120余万言,一位范姓工友每天早班下班时分借我一卷,次日一早六点钟上班即归还,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后面等着的朋友海着呢,排队的人起码排两条横马路还隔壁带拐弯呢!幸亏自己早年练就的阅读童子功,一个晚上干掉三四十万字不在话下,否则,早就被开除了排队看书的资格。
我的孩提时代流行看连环画。至今犹记得工人新村36号一楼的开放式阳台有出租小人书的书摊,时下价值连城的四大名著连环画《水浒传》《西游记》《封神演义》《红楼梦》全套几十册,应有尽有,随便借借,依稀记得一分钱租三本,时限为24小时;坐在那儿小板凳上当场看则便宜,一分钱可租五六本。那些名家绘画的小人书若放在今天,可是好大的一笔财富。小人书摊主的儿子是我同班同学,前些时日电话中问及当年那些精品连环画的下落,听筒里传来的是一阵苦笑:封资修的东西,难道逃得过“文革”那一把熊熊的烈火?
哑然。
那时候,我们这些小学生还是蛮共产主义的,谁有钱谁租书,没钱的“揩油”,蹭别人借来的小人书。如果彼此都是借回家去的,大家在约定的时间里抓紧先看完自己借来的,然后再和别人互通有无地交换着看。我们看书的习惯也很小学生,凡不认识的字词或者看不懂的地方就跳过去,“看图说画”就行,真的是不求甚解。颇有晋时陶渊明之意:“不慕名利,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三上读书法”的负面后果同样立竿见影——当时我在班级中属个子偏高一类,原本座位安排在教室里的最后一排,书看得越多,座位便朝前挪得越快。非它,乃近视了耶!很快,便如同三级跳远一般地跳到了第一排!遗憾,犹自看不大清楚大黑板上的粉笔字,朱老师只能请我父母给我去配眼镜。天哪,管氏家族就此由我开了先河,配戴“嘎粱”者唯我独创、唯我独有!父母弟妹皆无此不爽装备。按医生的规范说法,是不良的看书习惯弄得眼睛近视了。其实,鼻梁上架一副眼镜倒也蛮好,腔势威风凛凛。君不见,如今明星们上电视露脸,没近视的人也要弄一副不装镜片的大眼镜框框往鼻梁上一架装装门面,还别说,腔调老浓的,这叫达人正能量!
一个礼拜天的下午,父亲把我带到了南京东路上闻名遐迩的吴良材眼镜商店。服务态度真好,配戴的眼镜真好,可是价钱也真好:三十三元!当年我父亲的月薪为六十三元,上海的人均生活费为每月八元!但有一点不好,他们一本正经地关照我,眼镜戴上了,就不可以不戴,否则近视度数会加深。但过了几年,报载医学界权威人士言,近视眼镜千万不可以一直嘎在鼻梁上,看近无须戴,看远再戴,否则近视度数会加深!呜呼,至今也没有搞懂弄通孰是孰非,但此一理论一直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