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20日晚8点,实施非法客运的董军超驾驶一辆小轿车从位于国权北路的某小区出发,行驶没多久便看到前方有执法人员正在对非法营运车辆设卡检查。董军超为了逃避检查,立即驾驶车辆掉头行驶。董军超的怪异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怀疑,执法民警随即驾驶警车进行追赶。行驶途中,民警不断使用车载扩音器进行喊话,要求董军超停车接受检查。董军超非但不配合,还继续驾驶车辆快速行驶,当行驶到逸仙路求新路路口时,撞击到对他进行追赶截停的警车尾部,致使警车左后侧保险杠损坏。
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黑车司机董军超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区法院依法判处董军超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近年来黑车载客的情况屡禁不止,随之引发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日渐凸显。检察机关提醒市民,乘坐黑车不受出租车运营相关法规制度保护,一旦遇到纠纷或发生交通事故,权益保障较困难。因此,市民在出行时应当选择正规出租车,对“黑车”坚决说“不”。 ■俞都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