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毛信慧
本报讯 连日的高温,让游泳池成为市民避暑休闲的好去处,本区游泳场馆人数也随之攀升。区卫生监督所近日对游泳场馆开展的抽检显示,本区游泳场馆合格率为89%。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针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制水设备、池水消毒循环设施、池水监测记录和消毒记录、是否取得合格检测报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和水质自检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
《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申城首部游泳场所卫生地方标准。区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为泳池设立了更科学、更多元的指标,同时明确了每日新水补充量、提倡控制游泳人数。新标还提高了一些与人体健康直接相关的标准,例如,泳池水浑浊度低于1,这与目前国家标准的5相比有了大幅下降,已接近国际标准。
在水质抽检中,卫生监督人员利用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采集水样当场检测池水游离性余氯、浑浊度;强制性浸脚池余氯、池水总氯及水温等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在水质抽检的同时,卫生监督人员还对各游泳场馆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无锡九龙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未按规定对游泳场馆水质进行自检;上海小南国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上海海明珠浴场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提供给泳客的拖鞋进行消毒。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卫生监督人员当即对其发出责令整改并立案处罚。
在检查中,监督员提醒泳池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卫生规范的要求,根据泳池面积设置更衣箱数量,从源头上控制泳客数量;泳池经营方要加强督浴,提醒各位泳客夏季出汗多,入池前须充分淋浴,淋浴后必须经过强制性浸脚池,方可进入泳池。泳池每场开放前,室内游泳场所每两小时、室外游泳场所每小时均应进行池水游离性余氯、浑浊度、pH值、池水温度等指标自检并做好书面记录,自检结果同时在泳池入口处予以公示。在开放前后要做好泳池、淋浴室、公共卫生间的清洁消毒工作。
据悉,下一步区卫生监督所还将结合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常态化监督,确保泳客卫生安全,让广大市民放心、安心娱乐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