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居民区书记、主任、居委会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居委会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了居委反腐倡廉体系建设,要求居委会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基层条线工作紧密结合。建立了居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形成了长效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管机制,由街道社区党委负责牵头、居民区书记把关,居委会干部落实,共同巩固居委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并将此机制纳入居委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体系中。
在对新一届居委会干部开展的廉政教育培训中,组织居委会干部认真领会中央、市委、区委、街道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学习党风廉政的制度,要求加强党务公开和居务公开工作,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办事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群众的监督。 ■杨晓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