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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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项目皓月坊预约租赁启动

  “明月坊”在短短的一周受理期内,申请户数已超过首批供应的65套房源数量。为了进一步满足居民的需求,上海市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推出 “皓月坊”,这一批房源以小户型(一居室)为主,更适合解决过渡性居住问题。“皓月坊”预约租赁将于2015年12月7日启动。

  “皓月坊”简介

  “皓月坊”位于锦州湾路169弄(离“明月坊”只有200米的距离),东至临青路、南至锦州湾路、西至106西块保障房基地、北至河间路,拥有989套房屋,建有高层6幢,其中一居室896套(占90.6%),套均建筑面积约30-40㎡/套,二居室93套(占9.4%),套均建筑面积约55-65㎡/套。周边配套设施齐全、生活服务设施集中,交通出行快速便捷。

  “皓月坊”预约租赁活动

  本次“皓月坊”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预约租赁活动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租赁(个人或家庭)作优先预约,对应房源为3号楼、4号楼,430套(一居室);第二类是由杨浦区具有突出贡献优质企事业单位整体租赁作优先预约,对应房源为1号楼、2号楼、5号楼、6号楼,559套(一居室466套、二居室93套)。

  “皓月坊”(社会租赁)预约对象

  须符合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并在杨浦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出贡献的家庭及单身人士,已取得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家庭及单身人士需退出市筹资格后重新申请区筹准入资格。

  “皓月坊”(社会租赁)预约主体

  单身人士预约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家庭预约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单位预约申请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团体集中预约申请的,单位为申请人,安排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居住使用人入住。

  “皓月坊”(社会租赁)预约条件

  申请预约租赁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所在地在本区,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两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预约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申请预约租赁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皓月坊”预约租赁流程

  (社会租赁)符合预约条件的个人或家庭在签约时带好身份证原件,单位在签约时带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至河间路555弄2号103室签订《选房确认书》(个人版或单位版),签约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 - 2015年12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周六、周日除外)。

  预约成功后在正式签约时享有“优先权”:

  一、 优先审核;二、 优先看房;  三、 优先入住

  (单位整体租赁)有意向的杨浦区具有突出贡献优质企事业单位与上海市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直接联系,详谈租赁事宜。

  “皓月坊”预约租赁活动宣传

  可通过杨浦时报专栏、杨浦区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示栏宣传海报、上海市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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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项目皓月坊预约租赁启动
杨浦时报专题05公租房项目皓月坊预约租赁启动 2015-12-01 2 2015年12月0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