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法与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取得联系,本机关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请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与本机关联系,书面告知陈述、申辩的内容及是否要求听证,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附:拟作出撤销登记处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 上海市博达进修学院
2、 上海杨浦区汇金理财金融进修学校
3、 上海杨浦区复宏进取进修学校
4、 上海杨浦区侨苑进修学校
5、 上海杨浦区优高进修学校
6、 上海杨浦区智联进修学校
7、 上海杨浦区求实进修学校
8、 上海杨浦区同齐进修学校
9、上海企事业生活后勤技能培训学校
10、上海复创电脑职业技能学校
11、上海杨浦区科发教育培训中心
12、上海杨浦区银星艺术进修学校
13、上海志成地球生态基因研究所
14、上海杨浦榜书研究会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