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民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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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第七批(2018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受理的通告
三、各街道(镇)受理地点

  根据市、区二级政府的统一部署,杨浦区第七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受理工作将于2018年12月28日正式启动(仅限本市户籍家庭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咨询受理时间

  自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3月7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中心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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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第七批(2018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受理的通告
杨浦时报民生·社会04杨浦区第七批(2018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受理的通告 2018-12-11 2 2018年12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