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上海从事铝合金加工行业多年。一年前,朋友李某向他借款20万元,他爽快答应。但当还款期限已过时,王某却迟迟不见对方还钱,心急如焚。就在这时,他听闻有人拖欠李某数十万元,由于债务人避而不见,所以李某正在向该笔债务的担保人陈某索要。于是,王某决定帮助李某一同要回该笔债,以便尽快讨回自己的债。2013年7月25日,李某、王某等人通过叫锁匠开锁的方式,非法侵入陈某住宅,李某一家人甚至占住陈家,并以跳楼自伤等行为威胁陈某还钱。在此期间,王某多次进入陈家,帮助李某等人一同索要债务。虽经公安民警多次批评教育,但李某等人仍不知悔改,致使公安、消防纷纷出动。2013年9月17日,公安机关以李某、王某等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人仔细审查了二人的犯罪行为,并根据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他们的羁押必要性进行了审查。承办人认为,就本案中,王某的行为虽已构罪,但属于从犯,且情节较轻,符合法律规定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条件,可以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保证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的透明公正,杨浦区检察院决定启动听证程序,邀请侦查人员、看守所管教、社会人士等参与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会上,各方均认为王某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良好,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符合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条件的相关规定,都表示同意检察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俞都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