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假借旅行代理中介之名,骗取消费者全额旅游费,再通过PS汇款凭证误导旅行社“垫付”机票钱款,如此“空手套白狼”的骗术让一名年轻女子获利丰厚,而消费者却追偿无门。近日,这一起被害人累计400余名,涉案金额达320余万元的合同诈骗案,在杨浦区检察院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历经一次起诉、两次追诉,最终尘埃落定。
网络店铺“空手套白狼”
两年前,曹某租下一间位于江浦路的门面房,从事旅游中介生意。碰巧的是,房屋的前租客正是新华国旅的代理商,曹某便投机取巧,依然用原新华国旅的招牌招揽顾客,以知名旅行社的名义做起了旅行中介的买卖。
旅游中介顾名思义,就是在消费者和各旅行社之间构建起二级代理的关系,从中抽取提成或收取服务费。曹某承接的大多为半自助游产品。一方面,她利用旅行社能够拿到较低机票价和酒店房价的便利进行中转,另一方面,收取消费者咨询、预定等服务费用,谋取中介利益。当事业慢慢走上正轨,建立了较为固定的客户群后,曹某却动起了“空手套白狼”、迅速敛财的歪脑筋。
据承办检察官透露,曹某在某知名网站上注册了一家网络店铺,随着人气积攒,信誉度也渐渐高了起来。当消费者通过网络或者实体渠道向曹某询问旅行信息时,曹某就巧舌如簧推荐旅游产品,并信誓旦旦确保旅行品质,既而忽悠对方全额支付旅游费。每次向旅行社行骗时,她都会踏准旅客出行前两天的日期,运用电脑图文制作软件“炮制”出一张以假乱真的银行汇款单,向旅行社谎称机票钱款已汇入其银行,只是由于跨行转账无法及时到户,致使旅行社信以为真,替旅客垫付机票费用。但即使曹某蒙混过关把游客送上了旅途,当地酒店却无一例外地给了游客们“当头一棒”。由于曹某骗取旅游费后,并无心帮游客预定旅店,往往造成游客到达当地后,无法入住的尴尬局面。各家受曹某所骗的正规旅行社,更是在垫付的机票费用上损失惨重。
两次追诉助力消费者
案发后,由于曹某正处于哺乳期、被害人人数处于不断增加状态等因素,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遭遇瓶颈。这时,杨浦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询问被害人的过程中了解到,不少消费者已经建立起QQ群互通信息,于是决定以实名身份加入该群,及时掌握被害人心理动向。
进入群聊后,检察官发现许多被害人流露出对检察院迟迟没有将该案起诉至法院的不满,大家的对话内容也基本是以埋怨、无奈甚至愤怒为主。为缓和被害人的负面情绪,检察官不仅主动向大家说明案件尚未进入审判阶段的原因,还逐个回答网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渐渐地,QQ群里的抱怨声越来越少,提问和感谢声越来越多。不少通过网络购买服务的外地受害者,也经百度搜索加入到这个QQ群聊中,向检察官反映他们受骗上当的情况。最终,随着追诉步伐的深入,检察官顺藤摸瓜,用两次追诉的行动兑现了“不让一名受害人落单”的承诺。
多方考察防范旅游“陷阱”
目前,曹某开设的“皮包公司”已经被取缔,曹某本人也将受到应有的惩处,留下的是尘埃落定后的思索:旅游诈骗的手段和形式不止一种,一旦新伎俩接踵而至,相信依然会有不少消费者因此而蒙受损失,该如何防范这些“陷阱”?
为此,检察官提醒市民,挑选信誉良好的旅行社以及其代理机构,是保障安全无忧出行的关键。那么,在市场上良莠不齐的旅行社中,消费者应当如何甄别?
检察官建议市民严格遵循“看、查、审”,多方考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看”指的是在咨询过程中,消费者要注重旅行社本身专业程度的考量,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来判断对方是否可信。检方建议有出行打算的市民可以在询问之前,对新出台的《旅游法》做大致了解,以便能够较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把握主动。“查”指的就是在做出最终决定之前,消费者可以通过实地走访、登录工商局官方网站等方式,对该旅行机构的注册情况、经营范围等进行查询,以防落入黑中介的陷阱。最后,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务必注重“审”的环节,对条款明细特别是格式条款进行仔细核对,及时发现与对方口头承诺的出入,用契约责任的约束来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