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政府征兵办发布通告,部署本市2014年兵役执法检查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市各级兵役执法部门于4月至5月对本市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兵役法律法规情况实施检查。
通告指出,凡在本市注册或生产经营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安排专人按照要求填报《法人和其他组织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具体方法为:单位承办人接收、填报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区(县)征兵办或乡(镇、街道)武装部发放的表格,或登录“上海征兵”门户网站(网址:zbb.sh.gov.cn)下载表格并填报,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4月15日前寄送报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区(县)征兵办或乡(镇、街道)武装部,并复印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