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6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及系统配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以下简称“高桥石化”)
建设地点:浦东新区江心沙路1号,高桥石化炼油部现有地块内
建设内容:6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及系统配套工程
二、环评初步结论
硫磺回收装置属于环保工程,本项目的建设既能满足“硫磺装置N+1配置”的需要,也能确保高桥石化过渡期老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正常运行。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划要求;在已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本评价确定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可实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改变当地环境质量等级;项目的建设不仅可以实现SO2的减排,而且可以确保硫磺回收装置在紧急情况酸性气少放火炬或不放火炬,故项目投产后可减缓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若要进一步了解本项目情况,可登录上海环境热线网站(http://www.envir.gov.cn),环境影响报告书请见相应链接。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1-58611060,Email:liuxiangyu@sinogpc.com;评价单位:上海南域石化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021-64568233,Email:dong.j@sh-spe.com。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