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二、基本特点
1、专有性:也称为垄断性、排他性,即除非权利人同意或许可或法律规定,任何其他人都无权享有。
2、地域性:作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的一种专有权利,在空间上的效力是有限的,受国家领土限制,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3、时效性:是指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效力限制。知识产权中财产性质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在时间上不是无限的、永恒的,而是有一定的期限,这种期限称为保护期或有效期,即知识产权只在有效期内才受法律保护,期限届满即进入公有领域,知识产权成为整个社会的财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从申请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权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也规定:注册商标保护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可以续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也规定:自然人作者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而作者的人身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却没有时间限制。
4、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即知识产权的获得要通过特定的申请、审查、批准或登记手续而取得或确认,而有形资产则依据法律事实而产生,例如购买、赠与等。
三、基本分类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制止不正当竞争、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