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的言传身教对子女来说,确实很有影响,大有裨益。
我在“文革”前几年,就从工厂工会主席的岗位调任杨浦区委组织员,为便于工作,不久住房迁至平凉地区,家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平时,大人的嘉言懿行,尤其运用通俗易懂的格言教育孩子,感到收效明显。比如带领孩子过马路时,就说:“红灯停,黄灯等,保安全,绿灯行”。人在家里无事了,就对孩子讲讲做人的道理,如讲“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做老实人”和“存好心,干好事,说好话,做好人”。这类格言,简明扼要,却对孩子起到了耳濡目染的作用,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积极向上。
改革开放后,掀起了“出国热”,外国人也到中国来投资办企业。这时,我随口说了一句“不是肥土不栽姜,不是好汉不出乡”的话,儿子听了也有启发。由于我们夫妇双方都有赡养老人的担子,家庭经济较紧,因此两个孩子读到初高中毕业,都先后进厂工作,儿子后来去了澳洲成家落户,经商创业,情况良好。女儿因企业困难,也下海经商,尽管工作忙碌、辛苦,但还比较顺利、愉快。他们都潜移默化地受到父母勤俭持家、忘我工作的教育。
这里,我还要特别一提的是,那时提倡“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我也对孩子说了几个“不”字:如孩子患病了,就说“打针不怕痛,吃药不怕苦”;与小朋友相处,就要求他们“讲团结,有礼貌”,做到“不骂人,不打人”;上学读书了,要求“不迟到、不辍学”;在家里也要正确对待“吃”与“做”,即“嘴不馋、手不懒”等,还教育他们“热心待人,热情帮人”,并能记在心间,落实行动。有个星期天上午,我们大人都去开会了,楼下一个小朋友在水龙头放水洗头,猛一抬头被水龙头砸破了头皮,鲜血直流,我儿子见后,叫他用毛巾捂住伤口,然后自己奔到楼上,敲碎了一个储蓄罐,拿了钱,就急忙陪他到弄堂对面的地段医院,医生缝了几针后,止住了流血。邻居知道后,都夸他做了件好事情,当了“小雷锋”。但我儿子并不骄傲,到了国外,也“宁走十步远,不走一步险”,“宁愿自己辛苦,也要乐做善事”,被人称为“洋雷锋”,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写毕这篇《格言家教的故事》,我想起了一句谚语:“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从这个角度看,制定“家规、家训、家风”意味着“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百年树人,重在教育。让每家每户一代又一代传承的精神财富,作为“诸恶莫作、诸善奉行”的宝贵经验,永远发扬光大,蔚然成风。(作者系上海作协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