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尚未填写《杨浦区五角场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表》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见本公告后,于2016年8月1日前,持身份证原件至国京路150号办理补充登记。如登记人不能到现场办理登记,可请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登记人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
特此公告
五角场镇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11点,下午14-17点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6566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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