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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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雅照引发的官司

  社区男青年Z某在大学时曾拍过一张不雅照,几年后的一天,他意外地在互联网某论坛里看到了自己的这张照片。原来是他当年的室友H某将照片挂在了网上。Z某于是找H某算账,双方约定斗殴。次日晚,Z某纠集了数人与H某及其请来的“帮手”大打出手,导致H某等人受伤。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Z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H某行为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构成违法,也受到了刑法处罚。■施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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