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受晒“资本”约5000小时
成年人的黑色素瘤大多起因于儿时所受的暴晒,6个月的婴儿不能进行海滨浴,7岁前的幼儿要穿上T恤衫,戴上遮阳帽,并涂抹儿童用防晒霜,夏季中午12点至下午2点尽可能不外出。
据资料显示,普通人晒5000小时才可能引起皮肤癌,但这个日晒时间不仅仅是指夏季阳光的暴晒,也包括日常所有与阳光的接触。因此,日晒次数较多,扣分越多,当5000小时都扣完了,把皮肤暴露在阳光下就非常危险了。
晒伤并非阳光的唯一伤害
众所周知,太阳的曝晒会形成色斑、皱纹、皮肤松弛,然而这些仅仅是我们肉眼所能见到的。事实上,它还会对细胞与基因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有些细胞当场被杀死,而有些受伤的细胞则会释放出一种化学物质,刺激毛细血管,造成其破裂,也就是通常意义上说的晒红。尤其是UVA能渗透皮肤,破坏DNA,使皮肤失去弹性,严重的还会引起皮肤癌。此外,紫外线是不会发热的,如在海边、爬山或滑沙时,你越觉得凉爽,紫外线其实也越强。
物理防护:遮阳伞、长袖衣
夏日里,一定的遮挡可以防止我们晒黑、晒伤。因此,如果夏天出门时一定要注意打伞、戴遮阳帽或者穿长袖衣服等防护措施,这是非常有效、成本又低的物理防护方法,即使在多云天气也不例外。穿短裙,腿部容易被直射及反射的紫外线伤害,我们更应注意。
此外,遮阳伞必须是防UV的,且不要选择晴雨两用的伞,因为伞的防晒功效大多依靠防晒涂层,如果再做雨伞的话,往往容易把防晒涂层冲刷掉,起不到防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