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城事•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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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超市购物摔伤获赔偿

  ■记者 刘竹一

  本报讯 近日,消费者孙女士向区消保委投诉称,其父亲去年在某超市购物时,因超市地面有油不慎滑倒,造成头部受伤,颅底出血,对方目前不愿意继续支付医药费,希望得到解决。区消保委在接诉后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得知该超市承担了老人自去年摔倒至今的医药费,但老人目前仍需继续治疗,超市方面却不愿再支付医药费,故消费者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共计8万元。

  该超市负责人表示,当时店内一瓶油打碎后营业员没有来得及打扫,导致老人踩到滑倒,超市工作人员马上将其送往医院就诊,并承担了至今所有的医药费和护理费共4万多元。现在消费者提出一次性解决,超市方面也愿意考虑,但不能接受消费者在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情况下提出的赔偿金额。

  由于超市在保险公司投保,根据相关规定,理赔需要消费者出具相关赔偿凭证,超市方面也一直在与保险公司联系、交涉,尽可能为消费者争取更多利益。最后,超市方面提出,希望由区消保委出面进行现场调解,并请消费者提供赔偿依据。

  双方在约定的时间来到区消保委进行现场调解,消费者按要求带来了当事人的委托书、近期的病历卡和相关凭证。经协商,在充分考虑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双方达成协议:超市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医药费、护理费、后期(6个月)的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和误工费等共4万元,并约定15天内支付。到了约定付款的时间,区消保委再次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得知消费者已收到超市的4万元赔偿款,并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

  在该投诉案例中,由于超市未能提供安全的经营场地,造成消费者摔伤,这不仅给消费者及其家庭带来痛苦和麻烦,也给超市本身造成经济损失。区消保委提醒商家,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非常重要,要加强商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清除安全隐患,以赢得更多消费者的信赖,使企业有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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