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此前曾在7月发布《黄浦区关于建设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实施意见》,正式提出聚焦发展互联网金融和民营金融,通过金融创新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和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外滩金融集聚带功能。《意见》发布一个多月以来,已有近十家企业明确表达了设立公司参与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的意向。
而黄浦区对外发布的《细则》,则是对《实施意见》的提炼与细化,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细则》共分八章,总计四十六条,对试验区内企业设立和业务资质、金融创新奖励和补贴、服务金融创新人才、载体和基础设施服务、建设金融创新生态以及防范金融创新风险等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四十六条实施细则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首次允许试验区内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示范项目和经验范围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的用语,经黄浦区人民政府认可的重大项目,支持其企业名称使用“外滩”字样。而此前,作为全球知名的地标区域,“外滩”二字并不被允许用于企业名称。
黄浦区副区长吴成表示,这一解放思想的创新突破之举,充分表明了黄浦区全力支持金融创新的决心。他同时表示,希望未来获批的企业能够对得起“外滩”这块金字招牌,也希望第一家以“外滩”冠名的企业能够尽快在黄浦落户。
在新闻发布会上,黄浦区和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共同设立的中国互联网金融中心和中国民营金融研究中心也正式揭牌。新金融研究院秘书长黄海明表示,在如今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此番发布的“四十六条”无疑为互联网企业进军金融行业打开了一扇门,为互联网金融开辟出更大的创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