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杨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对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宣传培训。同时,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供社会组织和公民了解掌握、学习贯彻。
■特种设备概念及特点
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如液化石油气钢瓶、氧舱)、压力管道(如石油天然气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如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八大类。特种设备具有在高温、高压、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有的盛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世界各国政府均对其实施特殊监管,以保障安全。
■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
法律规定,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专业机构担负技术监督职能,社会力量发挥监督作用。
■特种设备各环节责任义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按国家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在生产环节,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单位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取得相应许可,才能从事相关活动;在经营环节,法律禁止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在使用环节,法律要求所有的特种设备必须向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方可使用,使用单位要落实岗位责任,对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一旦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当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住宅小区业主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小区电梯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电梯维保环节
法律明确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必须要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作业人员资格。维护保养过程须落实现场保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检验检测环节
检验是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实行的技术监督措施,检测是企业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的检查测试。法律对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设备等设备的安装、改造过程规定了监督检验要求,并对所有特种设备的使用规定了定期检验要求。
■社会监督环节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充分发挥社会公众与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政府监管环节
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实施监督,对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码头、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办理相关许可和使用登记,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公众使用环节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