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透露,今年本市将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办法。年满6周岁(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先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再按招生范围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其进入小学就读。
每位适龄儿童只需在一个区县登记入学信息,不必重复登记。据介绍,入学信息登记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二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各区县指定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登记表上带有唯一登记号的条形码,作为公办小学报名入学,民办小学报名、面谈、录取的凭证。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
按照新的政策及流程,2015年本市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在“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办法,2015年4月25日-27日接受民办小学网上报名;2015年4月28日-30日接受民办初中报名。对于有意愿选择民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家长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http://www.shrxbm.cn)后,可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初中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2所民办小学或者3所民办初中。
《意见》特别强调,没有寄宿条件的民办中小学,不得跨区县招生。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满3年,且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从首次登记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
据介绍,所谓灵活就业,是指家政保姆、医院护工、居家养老社区志愿者等。
《意见》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
《意见》要求,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要向社会公开,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市教委相关人士表示,各民办校可根据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环节,从道德行为、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学生。市教委建议家长不要突击“应试”,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理性选择合适的学校,避免给学生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据悉,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已在牵头一项以民办小学招生如何进行面谈为内容的课题。
记者注意到,《意见》特别提到,今年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过程要向市和区县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