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遵循六个原则
街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遵循六个原则:主体负责原则,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承担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原则,党工委、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共同负有推进安全发展、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街道党政总体工作目标,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岗双责原则,党工委、办事处及相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属地监管原则,党工委、办事处对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领导,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工监管原则,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原则,大力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专家和专业人员等社会第三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体系。
属地监管,街道加强领导
党工委、办事处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年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按照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实际需要配齐配强监管人员,改善监管装备和条件,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强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社区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制度保障,确保组织实施
一是责任签约承诺制度,每年初,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与本辖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由各签约单位主要负责人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和年度工作措施报告,向政府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二是履职报告制度,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进行年度述职报告中,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述职。各履职考核单位每半年向街道安委会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三是情况通报制度,街道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和考核情况,并将通报情况报告党工委、办事处及抄告组织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年度考核制度,街道安委会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由街道安委会办公室会同街道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财政审计部门等组织实施。■王纬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