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雕虫小技”能替人理发,曾经是我青壮年时代生活中的一大开心事。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学会的理发,反正从十五六岁起一直到退休,除了办婚事的那次,我基本上没再去过正规的理发店,头发长了,工作前有弄堂里的小伙伴、在工作单位有师兄弟,靠那点“三脚猫”的理发手艺互“理”互助。
弄堂里,理发工具是小伙伴们凑钱买的,专人保管。刚进单位生产班组里买的那套理发工具由小组互助金里出,也有专人保管,随要随拿,虽是“集体”财物,倒也保管得蛮好。
我们这些所谓的“土理发师”,理发手艺都是自学的,在同伴间进行,刚开始难免“抖豁”,要有点“牺牲”精神。无论哪一方,被修理过的头发难免坑洼不平:不讲究的话,照样活跃在大庭广众的眼皮底下;实在要面子,出门前戴顶帽子遮遮丑。好在那时头发长得快,没几天又可练习了。这样,经反复实践,淘汰了一些不长进的伙伴后,都已掌握了理发基本功。
理发手艺日臻成熟后,我们除了相互之间理理发,节约一点时间和铜钿,受雷锋精神鼓励,便少不了为人民服务,至于邻居或同事,无论大人或小孩,也不会有过分的要求,从不计较“土理发师”的手艺高低,按他们的说法,“只要理干净即可”。
人的头颅各式各样,或尖或圆,或扁或凸,头发的生相更是千变万化,有高有低,有硬有软,游泳式和板刷头是两种最难剃的发型,一要求来客的头发须硬,理好发后头发方能一根根竖起来,有精神;二得看来客的头型,圆滚滚的头颅配短发才好看;三就看理发师的水平了,理过的头发必须齐崭崭的,决不能有半点高高低低,否则一目了然……
虽然我们只有业余水平,但“接任务”从不马虎。看着他们掸掸身上的碎发满意地离去时,我们心里也乐滋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