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春捂秋冻”,乍暖还寒的初春最需要“春捂”,这是为了调节人体的恒定温度,让体温保持在37℃左右。气象专家表示,“春捂”有几个标准:首先,15℃是“春捂”的临界温度,高于15℃可以不“捂”,低于15℃就要多穿点。其次,日夜温差如果大于8℃,早晚也该“捂”起来。如果冷空气要来袭,那么在降温前的24-48小时里开始“捂”是比较及时的;如气温已经开始回升,体弱的老人和孩子也要多“捂”一周才能减衣。■宗禾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18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