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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印发行动方案,明确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时间表
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车位不低于10%

  据新华社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到2022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

  根据方案,到2023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到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方案提出,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每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重大节假日期间适当投放移动充电设施,满足充电需求。加强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公路服务区(站)加快建设,鼓励在重点旅游景区周边等大流量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停车场等场所,探索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

  近年来,我国电动汽车产业蓬勃发展,产销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我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已达到1001万辆,其中上半年新注册登记220.9万辆,比去年上半年增加110.6万辆,增长100.26%,创历史新高。《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将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缓解电动汽车车主的“里程焦虑”和“续航焦虑”。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春耕表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加快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拉动有效投资和电动汽车消费具有重要意义。

  “现阶段每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实际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应不少于4个;电动汽车保有量较大地区的服务区,实际安装车位还应进一步增加,按照不少于8个建设,确保适度超前。”吴春耕说。

  用好用足财政支持政策;优化建设实施程序,所需用地纳入公路用地范围;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对场地租金实施阶段性减免,鼓励充电运营商在市场培育期实行服务费优惠……方案还打出一系列政策“组合拳”,为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保障。■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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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车位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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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时报资讯07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车位不低于10% 2022-09-01 2 2022年09月0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