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彭庚 文
稍有空闲,就自制书签,重温少年时的乐趣。
读小学第一天,班主任赵老师送给我一枚书签,上面印着一句话:读书吧,书会让你越来越聪明。
虽不知道是谁说的,但我深信不疑,由此爱上了读书,也爱上了书签。没多长时间,就积攒了一大摞。
有些是自己买的。书签很便宜,新华书店、文具百货店都有售卖。贵的,2分钱1枚,烫金鎏银,纸张挺括,有图有文,色彩艳丽,让人爱不释手。也有1分钱1枚,甚至2分钱3枚的。大多时候我只是隔着玻璃橱窗看看,很少买。
有些是别人送的。当时颇为流行送书签,钱不多,又显“雅”跟潮流,同学、朋友间常互相赠送。记得我准大姐夫初次上门,给我的礼物是一支钢笔一盒书签。钢笔和书签,都是我喜欢的,一下子“鱼与熊掌”兼得,自然十分高兴。尤其是书签,共12张,上半部分印的是雷锋头像,下半部分印的是雷锋的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我愿做高山岩石之松,不做湖岸河旁之柳”等。
漂亮又有意义的书签,让我在同学面前风光了好一阵子。
而自己动手,制作书签,更是充满乐趣的事。
买的书签都是长条形的,虽然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精美精致,但总感到形状单调。自己动手做的,可活泼多样。自己制作,很简单。自制书签的材料来源是各式各样的包装盒。看到自己喜欢的图案,依形剪下来,戳一个小洞,穿一根丝带,就成了“异形”书签。稍难一点的是自己画图和“题字”。这往往是送给关系比较密切的好朋友的,不必顾虑图画得漂不漂亮,字写得好不好,反正是“丑媳妇嫁到邻居家——见怪也不会怪”,只是随时随地,兴致所到,信笔涂鸦,随心所欲就成了。而每出“作品”,总会陶醉一阵子,比依形剪成的书签要过瘾多了。
书签做多了,许多奇思妙想也就跟来了。我曾摘了冬青树的叶子,刮去厚厚的角质层,留下网络状的经脉作书签,很细巧精致,可谓别具一格,但成功率极低,稍不留意,就撕坏了。
完整的书签,必须配“丝带”。我曾用毛线代替,但不理想。粗粗的毛线,跟纤薄的书签纸板不相配,而且不容易“打结”。办法总比困难多。当时流行“送锦旗”,而且总是“推陈出新”,那些淘汰下来的锦旗上镶配的流苏,就成了我取之不尽的丝带源泉。而且同学之间资源共享,我就曾用一把丝带换来两枚心仪已久的书签。
现在电子书逐步替代纸质书,书签也随之式微。但我仍时不时做几枚,做书签时,总感到心静了,气平了,想起以往勤攀书山、苦涉学海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