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在区拘留所管教民警不厌其烦的思想教育下,收拘对象周某认清自己的错误,明确悔改态度,同意尽快履行法院判决的支付员工欠薪义务,经区拘留所与区法院联系协调后,法官及时对其进行提审,最终做出提前10天解除拘留的决定。
近两年来,区拘留所以深入推进拘留所管理教育新模式为依托,以确保监所安全稳定为核心,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根据《上海拘留所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在日常收拘、管理、教育工作中细致排查,积极主动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同时,主动与区法院执行局建立完善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今年累计成功化解社会矛盾十余起。
在拘留所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需要在工作中不断摸索和实践。今年6月,区拘留所收拘了曹某、胡某等人,他们入所后思想极不稳定。管教民警及时将情况向分管负责人进行汇报,通过与法院联系深入了解案情后,分管负责人与管教民警一起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化解调解方案。调解中,管教民警既耐心向他们阐明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也严肃指出他们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最终曹某、胡某认识到错误,主动写出书面的思想认识,希望能得到区法院的原谅。区拘留所及时将他们在拘期间的悔过表现告知区法院,终获法院谅解,并对其做出提前解除司法拘留的决定。
据介绍,区拘留所在推进矛盾化解工作中,主动向监管总队和兄弟单位请教经验,日常工作中注重相关案件的排摸、沟通、化解和经验总结,逐渐形成了“一间工作室、二项工作机制、三级排摸制度、四种工作方法”的工作机制。通过改善硬件设施,完善信息互通机制、社会资源调解机制,及多级情况摸排、多项工作方法,人性化开展矛盾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