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制度方案,综合津贴的发放标准按年龄段共分五档:65至69周岁,每人每月75元;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8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3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综合津贴自制度实施之日起,从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根据适用标准按月计算。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分别发放。
据介绍,上海市有关部门将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上海市敬老卡”,用于发放津贴。该卡是具有金融功能的借记卡,可用于购物消费、存取现等,但仅支持境内使用。从4月11日至5月31日,上海各居(村)委将集中接受老年人咨询、申请、办理和领取“上海市敬老卡”;6月底,第一笔津贴会在统一时间发放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