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技能人才能力提升
1、补贴对象:本市法定年龄段内劳动者;学校本部在杨浦区的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培训期间在沪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外省市户籍来沪从业人员。
2、补贴条件:
(1)参加本区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的当年度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内及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通过的企业技能评价项目内的高级以上培训项目,纳入本区职业培训网络管理,鉴定合格(含自鉴定考核之日起一年内补考合格)。
(2)以发证日期为准,补贴对象一年只享受一次补贴,并按就高原则实施;补贴申请对象符合申请条件后6个月内,不办理经费补贴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3、补贴标准:高级技师(一级)1500元/人、技师(二级)1000元/人,高级工(三级)800元/人。
4、补贴申请:补贴对象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向区就业促进中心受理窗口提交补贴申请,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账户。
5、申请资料:《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存折复印件、高校毕业学年学生还需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
二、区首席技师工作资助
1、资助范围:按规定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建立首席技师选聘制度,且技能人才比较密集的本区企业。
2、资助条件:
(1)企业聘任的首席技师应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工作,重点是要掌握关键技术、能够带领团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或在传技带徒、组织攻关、培养技能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2)企业应建立健全首席技师制度;规范首席技师选拔聘用;发挥首席技师带头作用;落实首席技师相应待遇;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总体建设。
3、资助标准:给予2万元/人的工作经费资助,用于资助首席技师及其团队开展培训进修、技术交流、著作出版、带徒传技、创新科研、技术攻关及其它相关待遇。对获得资助后,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成效卓著的企业,可继续提出申请,但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首席技师仍在聘用期内。
4、资助申请:每年第二季度,由单位申报,街道、委办局初审推荐,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科提交材料。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后,将资助资金下拨至申报单位。
5、申请材料:《杨浦区首席技师工作资助项目申报表》、申报报告、首席技师制度及技能水平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资助
经评审认定,获得“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的,由区配套给予10万元的工作资助,主要用于工作室技能创新研发、技术推广交流等。单位配套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技能大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及工作室日常运作等。
四、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工作资助
1、资助范围:本区的纳税企业、产业园区、职业院校、行业协会。
2、资助条件:
符合本区产业发展需求,对高技能人才需求迫切,有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及技能人才培养发展规划;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并有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推进和管理;自身有条件或与相应机构合作具备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及研发管理队伍;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区域产业发展所需的紧缺培训项目及职业培训项目研发能力,培训成果显著;经专家评审,被认定为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3、资助标准:
(1)培养基地技能人才培训费补贴。开展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的技能培训项目,达到一定规模,每年给予一次性补贴。
(2)培养基地项目开发经费资助。最高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个。
(3)培养基地实训设施设备资助。申报单位应自行筹措部分资金与资助资金1:1配套投入。
(4)培养基地师资队伍建设资助。最高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年。
每个基地当年度获得资助合计不超过100万元。
4、资助申请:当年度申请认定资格,次年度申请资助。由单位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科提出资助申请。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将资助资金下拨至申报单位。
5、申请材料:《杨浦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资助申报表》、申报报告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