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指出,组建各级体育运动队及艺术团队,科学开展训(排)练工作。完善赛事展演活动体系,组织青少年学生广泛参与。大力创建“一校多品”“艺术特色学校”,并逐渐形成品牌特色,营造浓郁的中小学体育艺术文化氛围。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进一步形成科学的育人导向。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学校体育艺术项目布局的统筹规划。根据国家有关规划和国家级以上大型赛事、展演活动等项目设置,结合实际,确定一批由各区布局的重点项目以及选择性布局的推进项目。原则上,一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阶段学校按照项目与一定数量的初中和小学共同组成一个基本的“一条龙”布局单位,在课程、师资、场地、科研及评价等方面,形成相关项目的高品质、系统性供给。
《指导意见》指出,结合“一条龙”布局,统筹考虑专业能力和文化学业成绩,做好各高中阶段相关学校招收培养优秀体育学生或艺术骨干学生工作。自2022年起,各“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开展优秀体育学生和应届优秀艺术骨干学生的招收培养工作。同时,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不同学段学校间的培养衔接,为推进优质体育艺术训练课程、师资及场馆设施等资源共享,进一步为学生参加体育艺术训(排)练创造条件,在符合入学政策的前提下,研究探索跨学校的优秀体育学生和艺术骨干学生培养机制。
《指导意见》提出五大保障措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场地开发利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和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上海将支持学校配齐配足体育艺术教师并不断提升专业能力。鼓励有专长的学科教师承担体育艺术带训任务。推进实施兼职教师进校园工作,引进高水平教练员、艺术家等。
其次,上海将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场地场馆综合开发建设,推进“上天入地”“全天候智能操场”“可移动操场”等建设。建设各级体育训练基地、艺术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体育艺术活动中心及冰雪运动场馆。■许东远 吴振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