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毛信慧
本报讯 医保基金是“看病钱”“救命钱”,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今年5月1日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相关主体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近日,区医保局联合区卫健委、大桥街道、上海市第一康复医院,开展“宣传贯彻条例,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宣传月线下活动,促进形成全社会关注并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现场,区医保局工作人员通过健康服务、政策宣讲、以案说法等形式,向市民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本市试行开展医保医师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长护险试点办法等政策法规,对医保政策开展全方位宣传,呼吁市民遵守医保规定,正确使用社会保障卡,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赋予了医保基金主管部门法律的武器和执法的职能,也要求我们进一步用好它,贯彻好它,用法律的手段保障基金的使用安全。”区医保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条例》对各类医保基金使用的违规情形以及相应的处罚量刑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使我们在执法的过程中,能更好地精准判别违法违规行为,并且给予恰当处置,更好地加强法律法规的震慑力,更好地保护基金安全。”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不少老年人曾遇到他人借用医保卡的情况。75岁的郭阿姨表示,老年人一定要引起警惕。“自己要注意保护自己,好好保管医保卡,保护好这个资金。”
据悉,近期,区医保局还对辖区48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全覆盖、边检查边培训政策的方式,重点聚焦虚假结算、人证不符、聚敛盗刷医保卡等欺诈骗保的情况。同时,工作人员结合《条例》与近期发生的骗保案件进行宣传和讲解,强调骗保违法违规行为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强化医药行业主体责任,提高零售药店自我约束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