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城事·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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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代收快递面临困惑,法律界人士建议:
可签订书面协议加以规范

  ■记者  郑潇萌 

  本报讯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喜欢在网上购物的市民越来越多,然而,网购也存在一些不便之处,不少市民因外出或上班等原因,经常无法亲自收取快递。半年前,殷行街道开鲁四村居委会推出了代收快递的服务,受到不少居民的欢迎,如今,面对与日俱增的各种快递包裹,居委会感到压力越来越大。 

  开鲁四村是老式居民区,住户多,每天来往的快递也多。一开始,不便接收快递的居民就嘱咐快递员将快件寄放在居委会,然后自己再去领取,后来居委会一合计,索性就推出了代收快递服务。但代收就意味着一份责任,考虑到安全问题,居委会干部每次接收前都会通过电话向居民确认,是否需要帮忙代收。 

  面对越来越多的快递代收需求,居委会又产生了新的困惑:代收快递到底合不合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没有代收快递的职能。 

  对于开鲁四村居委会用电话和居民确认的方式代收快递,法律界人士并不认可。上海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青表示,口头委托很难得到法律上的保护,居委会也很难自圆其说是否真的收到了这个口头委托。但并不意味着这件利民服务就不能做了,张青说:“快件还是尽量本人签收为好,如确有需要代收,居委会可事先跟居民签订一份书面的委托协议,这样既能更好地为居民服务,也能从侧面保护居委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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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时报城事·三区03可签订书面协议加以规范 2013-07-11 2 2013年07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