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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爱心”炒作,传递什么正能量?

  ■邹欣媛  周蕊

  “环卫工中暑,小女孩撑伞”“孕妇当街晕倒众人齐施救”……在负面新闻频发的当下,这样的感人一幕,让很多人感动不已。然而,随后被揭出的真相表明,这些事件竟然是有人精心策划出来的。“爱心”竟然是精心策划出来的,这引起舆论一片哗然。

  近日,广州市曝出一则令人五味杂陈的消息:一位环卫工阿姨昏倒在地,路人观望不敢上前,只有一名小女孩蹲下为她撑伞,在孩子的感召下,两名路人终于出手相救。这件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广受关注,成了传播“正能量”的代表事件。

  然而,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却发现这起事件另有猫腻:昏倒在地的环卫工和撑伞女童的相遇,并非偶然,而是精心策划多次拍摄的“有偿演出”。据记者了解,这出戏的“导演”是当地一家策划公司。画面中晕倒的环卫工,是策划公司以拍广告为名花150元请来的,而撑伞的女童,也是策划公司花150元请来的,女童的母亲则是策划者之一。

  面对各方指责,策划公司也感到很委屈,他们辩称,做这件事只是出于公益目的,要关心一下炎热天气下坚持工作的环卫工人。

  事实上,此类事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此前在上海,一则“孕妇当街晕倒众人齐施救”的视频,最后也被证明是策划公司所为。

  在这一网上热门视频中,一名怀有9个月身孕的“准妈妈”当街晕倒,路人自发形成“妈咪护驾团”,一辆私家车还主动将孕妇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在获得包括多名实名认证用户转发后,这一视频相关的微博,迅速成为网络上的热点。

  然而,媒体随后的调查却显示,当事人所述的视频拍摄时间和目击者提供的时间并不吻合,参与爱心救助的车辆归属于某营销策划公司,参与救助的多名路人,被证明是同一策划公司的员工,而当事人称将孕妇送往的医院,也没有相应的接诊记录,而最初参与转发的多名实名认证微博用户,也被证实是同一公司的员工。

  面对炮制假新闻的质疑,该营销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依然坚称,这一事件“出发点是好的”,并非公司的营销策划,而是员工的自发行为,“让大家误会了”。

  “爱心”事件背后却是炒作公司的策划,这让为此感动的网友直呼“伤不起”。网友纷纷在微博上炮轰:“诚信和爱心都能造假!”“拿环卫工人和孩子炒作,还有没有底线?”“难道拿这些人没办法吗?”……只是,这样的愤怒,最终只能止于一声叹息吗?

  “真善美,首要的前提是‘真’。没有‘真’,‘善’和‘美’都只能是空中楼阁。”上海大学教授顾骏认为,这样的说法是没有原则的说法。如果是以行为艺术的方式进行公益性质乃至商业性质的“表演”,只要是积极向上的,不违背公序良俗,都无可厚非;但如果是以出现在新闻报道里的真实事件的方式出现的话,这样的做法显然只能被认为是“伪善”,甚至说是“为恶”。

  顾骏分析指出,尽管策划公司一再强调公司没有利益在里面,但对一家策划公司来说,通过吸引媒体报道炒作出名、获取曝光度,本身就带着某种不良动机,“打着善的名义,行欺骗公众、谋求利益之实,只能被视为‘恶’。”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认为,事件性质恶劣,挑战了公众的道德底线,一再消费公众的善意,其行为已经带有“欺诈”成分,仅仅进行舆论谴责是不够的。但是由于事件没有直接的受害者,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件下,有关部门对此进行处理比较困难,缺少法律法规依据的支持。“一个可以切入的角度是通过修订现行的《广告法》,策划公司和委托它的保险公司,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广告代理关系,将这一类的软性广告纳入监管体系中,由工商部门对传播违反社会公德负面信息的广告策划公司进行处罚。”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说,策划公司“绑架”爱心救助的商业行为,破坏了慈善助人原有的目的,让社会“正能量”变了味道。商业策划介入的初衷应促进慈善助人的弘扬,一些商业机构应分清慈善与商业之间的界限。在目前法律监管空白的情况下,相关政府机构管理部门应介入调查其真实目的,帮助大众更好地看到其虚伪面目,鼓励真慈善打击假慈善。

  另外,“作为宣传这一事件的媒体,也应时刻保持职业应有的警觉。”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说,对一些事件应在调查清楚的前提下,再进行关注,媒体不应成为这类策划事件的盲目跟风者。(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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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时报评论05拿“爱心”炒作,传递什么正能量? 2013-08-06 2 2013年08月0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