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方在谋杀案发生9个月后,依然没有发现其他有效证据,于是发动了一次卧底行动,便衣警察伪装成暴力罪犯,用15周时间将拉斐和伯恩斯拉入一项犯罪行动,再依照卷入该次犯罪的其他人的供述,将前二者定罪。拉斐和伯恩斯最后被判处终身监禁且不得保释,但他们一直没有放弃上诉。
阿提夫·拉斐在服刑中,写下了一篇长文《在自由的边缘》。文中表达了他对自由、尊严、真相、正义的渴求。他直言,自己陷入苦难不影响对苦难的思考,更不会使自己退步,“任意地拥抱痛苦”成为“梦寐以求的伦理性需求”。他希望自己,以及其他许许多多受到冤屈的人们,“能坚持住被抛弃、疾病、虐待、羞辱的苦难——我希望他们不会自我轻视,即不自信的折磨和他不能克服的痛苦”。
《在自由的边缘》被收入《你好,真相!》,这是美国辛辛那提大学法学院院刊《自由中心杂志》以特刊形式推出的一本讲述刑事冤案的图书。全书收录了几十年来发生于美国的48起刑事冤案,从蒙冤者的视角再现了案情、冤情、使得部分蒙冤者洗脱指控和判决罪名的过程、让另外一部分蒙冤者在冤情大白却依旧无法获释的情况。
出现在《你好,真相!:蒙冤者的告白和他们的故事》一书封面上的几个人物画像,正是上述冤案中几起案件的受害者的影像。他们(她们)是无辜的,有犯罪发生时不在现场的人证、物证,根本没有实施警方指控的罪行,最终得以通过DNA基因图库监测的排查而重获清白——但这些并不影响他们(她们)被捕入狱并定罪。正如阿提夫·拉斐在《在自由的边缘》一文中所痛陈指出的,他们是如此相信正义,相信法律的公正,如此渴求自由和尊严,却因为一些可笑的理由而最终失去自由、名誉乃至整段人生,代价是极其惨烈的。
《你好,真相!:蒙冤者的告白和他们的故事》一书的姊妹篇《冤案何以发生:导致冤假错案的八大司法迷信》,由美国俄亥俄州前检察总长、该州洗冤工程发起人之一的吉姆·佩特罗所著。吉姆·佩特罗列出了制造冤案的八项司法迷信,包括司法机关对刑事重案嫌疑人的有罪推定思维,并因此忽略嫌疑人提供的无罪自辩乃至关键证据;漫长的审讯、法庭审判会让许多嫌疑人苦不堪言,在审判人员的诱导下作出自证罪行的虚假供述;公众和司法机关往往宽容冤假错案的办理者,认为错案责任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过度信任目击证人的证言,等等。吉姆·佩特罗还指出,一些案件中,包括法官、警察也觉得给嫌疑人定罪,存在较大疑点,但却下意识认为,如果无法准确判定谁是真凶,将在押的嫌疑人定罪,等于是给受害者(家庭)、社会公众一个交代,先应付过去再说。但美国司法体制的纠错效率并不高,一旦冤案定判,再要纠偏,难度和代价都太大了,办案机关宁可相互包庇,没有主动纠错的积极性。
丹·布莱特就因自己并未实施的谋杀罪和抢劫罪入狱长达10年。他在后来才得知,美国警方和联邦调查局自始至终都掌握真凶的情况,并以真凶信息涉及隐私拒绝披露,丹不得已通过诉讼才逼迫真实信息提交法院,最终撤销了对他的有罪判决。
无辜入狱并服刑24年的达瑞尔·博尔顿在被释放后,写下了《犯罪与因果》一诗,对司法不公提出严正控诉,“最后一次见到我的女儿时,她才七个月大,随后我就因为我没有犯下的罪行而被送到监狱”;没有人为他的24年作出解释,“那些打击犯罪的人们自己却在犯罪”;“对于那些无法偿还我24年冤狱的人们,对于那些我失去的与女儿、家人以及社区相处的时光来说,这些犯罪以及那些逃脱惩罚的罪犯们迫使社会陷于愚昧与动荡之中”。(来源:新华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