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社区党务工作者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为群众服务,具有奉献精神;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五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三年以上基层党务工作或企业中层管理工作经历者以及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者,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
5、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6、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男性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流程
有意者请于2015年3月15日前将个人简历等寄至延吉新村街道党员服务中心或发送到电子邮箱。材料审核符合要求的,将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择优录取,未录取者相关资料恕不退还。
联系地址:延吉中路77号305室,延吉街道党员服务中心
邮编:200093
联系电话:65491473
邮箱:yjzzk_shyp@126.com
联系人:张老师林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