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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3月1日起实施
商家须履行“新门前三包”

  ■记者 毛海萍 文/摄

  本报讯 3月1日起,《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2月28日,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和五角场街道、四平路街道在五角场环岛下沉式广场联合举办“我的门前我清洁,我的区域我负责”主题宣传日活动,解读《办法》中的新要求,向商户和市民发放宣传手册,鼓励市民和商家自觉履行市容环境卫生保洁义务,共建“清洁杨浦,整洁杨浦”。

  据悉,《办法》以“米”为单位,精确划定责任人的责任区域,与以往相比新增了3条责任要求:及时清除影响通行的积雪残冰; 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不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因此也被称为“新门前三包”。如果商户违反“及时清除影响通行的积雪残冰”这一条,将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区绿化市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区主要从“点、线、面”三个层面开展先行先试工作,逐步推广可复制的自管模式和自律机制。其中,以五角场商圈等为试点区域,结合市级“景观区域”和区级“功能区域”品质提升工作,凸显商圈内门责管理的亮点,创建“门责管理示范点”。

  “接下来,我们利用啄木鸟微信平台监督商户管理好自家门前市容环境,发动市民一起参与,让《办法》中的要求逐渐变成自觉。”五角场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也是此次《办法》中首次明确,市容环境不仅是绿化管理部门的责任,街镇也要组织辖区内的相关单位/个人落实责任区制度。

  据悉,下一步,本区将结合《办法》的实施,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并向区域内责任人送达责任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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