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上海市摩托车报废管理的规定》,自初次登记之日起年限达到8年的燃气助动车必须报废。目前,上海市登记的燃气助动车均已达到报废年限。有关部门表示,燃气助动车钢瓶是压力容器,存储的液化石油气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在安全隐患。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上海自2014年6月1日起为市民提供燃气助动车回收服务。
据了解,上海市办理过注册登记的燃气助动车约有27万辆,根据此前的日均加气量保守估算,仍在使用的有6-8万辆。
记者在燃气助动车集中回收点上海中油爱使华浦加气站有限公司看到,回收工作的最后一天仍有不少市民前来,一早上已经有11辆燃气助力车被报废回收。据了解,被报废回收的车辆将由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市民李先生在完成车辆报废登记手续后,拿到了200元回收费用。李先生表示,燃气助动车以前很受欢迎,现在被报废回收后,自己会更多选择自行车出行。
据悉,相关管理部门在燃气助动车报废回收工作结束后,将持续对加气站点违规供气和充装钢瓶、燃气助动车违规改装及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