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直接取得联系,本机关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下列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下列社会组织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拟作出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1、 上海市博达进修学院
2、 上海杨浦区汇金理财金融进修学校
3、 上海杨浦区复宏进取进修学校
4、 上海杨浦区侨苑进修学校
5、 上海杨浦区优高进修学校
6、 上海杨浦区智联进修学校
7、 上海杨浦区求实进修学校
8、 上海杨浦区同齐进修学校
9、上海企事业生活后勤技能培训学校
10、上海复创电脑职业技能学校
11、上海杨浦区科发教育培训中心
12、上海杨浦区银星艺术进修学校
13、上海志成地球生态基因研究所
14、上海杨浦榜书研究会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