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人杰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信用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信用法规制度有序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水平显著提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实现全覆盖,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广泛应用,信用贷款支撑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全社会信用建设意识明显增强。充分发挥信用在社会治理和经济调控中的作用,一方面要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提高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支撑“放管服”改革、改善全社会信用环境;另一方面要通过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夯实信用基础,关键要靠制度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并尽快将行之有效的办法固定下来,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抓紧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真正实现“守信获益,失信受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去年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已经给出了明确的方向指引和实施路径,强调不断完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约束,健全信用基础设施、创新信用监管等,重点优化进出口信用管理、完善流通分配等环节信用制度;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各类主体的自觉追求。同时对组织实施也提出坚持稳慎适度,要求根据失信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罚相当。这些信用机制的健全完善,将会依法依规、准确适度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质量。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准则,也是市场经济的坚实基础、社会良序的运转基石,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努力在全社会倡导和培养诚实守信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一定能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营造出公平诚信的市场和社会环境,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