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赏网络直播将设冷静期
2021年2月9日,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等方面合理设限,要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对单日打赏额度累计触发相应阈值的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在用户每日或每月累计“打赏”达到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经短信验证等方式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消费,达到“打赏”每日或每月限额,应暂停相关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打赏”设置延时到账期,如主播出现违法行为,平台应将“打赏”返还用户。
如何看待健身会员卡办卡七天冷静期?
今年1月1日,备受关注的“健身会员卡办卡七天冷静期”正式落地。继去年12月28日《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在沪发布后,首批15个本市主要健身品牌、400余家门店已率先承诺履行和使用《示范合同》。《示范合同》第一条规定,冷静期:乙方(消费者)自签署本合同的次日起,有7天冷静期。冷静期期间,在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要求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实践中,消费者往往存在冲动消费的现象,特别是在体育健身服务行业。该条合同约定通过赋予消费者在特定条件下单方解除权的方式,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上述现象的发生,很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需注意的是,消费者获得全额退款的权利是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实现的,因此在开卡前消费者应当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