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城事·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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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浦路街道试点居委会“项目化”自治——
居民区申报项目政府审核出资

  ■记者  陈玲 

  本报讯  近日,江浦路街道召开2014年度居民自治管理创新项目发布会,试点居委会“项目化”自治。首批发布21个居委会自治管理创新项目,并分别给予5000元“自治基金”。 

  记者了解到,街道从去年起开始尝试将惠民项目的部分设计权交给了居民区。当年,社区申报的35个微型惠民项目有13个得到街道资金支持。疏通下水道、增加弄堂路灯、为残疾人安装通道、整修垃圾箱房路面等居民区头等“难事”得以落实。 

  “由居民区自己申报自治项目,可以有效发现居民的第一需求。”江浦路社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吴京平说,街道共有26个居委会,“如果要问什么是居民的第一需求,可能26个居委会报出26种结果。而政府的惠民项目没法细分到这个地步,因此常常会出现花钱不讨好的现象。” 

  今年,街道拨出11万元“居委会自治项目化运作”资金,在26个居委会试点自治项目招投标:各居民区根据各自需求,提出最需要政府支持的项目,街道审核认为可行的即出资支持。居委会干部们很兴奋,纷纷递交自治管理创新项目申请书。“公正温馨调解工作队”、“老年人乐园”、“品质生活家园”……最终,由街道自治管理指导小组评出了21个居民区自治项目。 

  阳明居民区毗邻周家嘴路、江浦路,居民区由阳明苑、阳明新城和浦皓苑三个商品房小区组成,历经十余年的建设,小区人员结构呈现“四多”的特点,即外来引进人才多、统战侨眷人士多、海外归来学子多、外企白领骨干多。因此小区需要由多类群体代表组成的“明声堂议事会”这个项目,更好地商议社区事务。 

  阳明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张培红说,“‘项目化运作’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居民区的自治工作”,她表示,所使用的“自治资金”将在居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确保项目有效运作,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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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时报城事·三区03居民区申报项目政府审核出资 2013-12-24 2 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